观看记录

关闭清空全部播放记录

    首页新闻娱乐八卦

    王源名誉维权案胜诉 被告就不当言论发文致歉

    更新日期:2019-04-24 08:15:45阅读:585次编辑:来源:古古电影

    手机扫一扫轻松观看

    剧情

    4月3日,根据海淀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,王源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胜诉,判决两名被告需连续30日在其首页向王源致歉,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源支付精神损失费,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

    4月3日,根据海淀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,王源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胜诉,判决两名被告需连续30日在其首页向王源致歉,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源支付精神损失费,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。

    4月23日,王源名誉维权案被告在微博发文,向王源致歉,表示:“本人现按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京0108民初3108号判决书之判决结果,就本人在自己微博中发布的关于王源先生的不当言论,向王源先生致歉。 ”

    评论

    0条评论
    1 2
        手机扫一扫轻松打开
        古古电影